第1部分:種植要求
1 范圍
DB37/T 661.1規(guī)定了出口大蒜的種植基地條件、源頭管理技術要求,以及收獲、存放與運輸規(guī)程。
DB37/T 661.1適用于山東省行政區(qū)劃內的出口大蒜及其制品。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4285 農藥使用標準。
GB 8321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GB/T 18407.1 農產品質量無公害蔬菜產地環(huán)境要求。
GB 5084—2005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出口大蒜 Garlic for export
專門用于出口的新鮮大蒜及其制品,包括干蒜頭、冷凍大蒜米、脫水大蒜片、大蒜粉(FD、AD、風干大蒜)、保鮮蒜薹、腌漬大蒜(原料性腌漬大蒜)、大蒜油等。
3.2
鮮蒜頭 Fresh garlic bulb
未發(fā)育成熟的鱗莖提前收獲或已達成熟期的鱗莖收獲后未經晾曬等干制措施處理的蒜頭。
3.3
干蒜頭 Dried garlic bulb
是指經太陽照射、風干或低溫烘干等措施將大蒜鱗莖除新鮮鱗芽外的膜質鱗片、總苞、鱗莖盤及殘留蒜薹干燥后的蒜頭。
3.4
出口大蒜種植基地(種植基地) Garlic farm for export
指大蒜出口企業(yè)為滿足大蒜原料的要求,用來種植、收獲新鮮大蒜,具有自我管理能力的大蒜連片種植地。包括企業(yè)自行管理的大蒜種植基地、出口企業(yè)與種植基地管理者簽定有關大蒜質量管理合同的種植基地。
4 大蒜種植控制技術
4.1 產地環(huán)境
符合GB/T 18407.1—2001規(guī)定要求。
對大蒜種植區(qū)的大氣、土壤和水質應做環(huán)境質量評估。對土壤、水質和空氣的評估應有具備相應資質的環(huán)境評估部門或實驗室實測數(shù)據作為技術依據。
4.2 產地周圍環(huán)境
種植基地四周應具有足夠的隔離措施,確保不受周圍農田、果園農藥使用的污染;四周應設立明顯的基地標識和環(huán)境界限,內容包括種植基地的名稱、面積、種植品種、種植人、植保員等。
4.3 種植技術
4.3.1 生產用水與灌溉
農田灌溉用水評價,采用國家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05。使用水溶性化肥及配制農藥所用的水,其微生物等污染物含量不得對新鮮大蒜造成不良影響。
大蒜生長過程中,根據植株長勢、降水量、天氣和生育時期合理安排灌溉及灌水量。
4.3.2 肥料與施用
肥料應符合生產要求,成分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并從有資質的肥料銷售商或生產廠家采購。
在種植大蒜過程中,不得施用受重金屬或其它化學物質污染的糞肥和其它天然肥料。施用化肥種類、數(shù)量及施肥時期應科學合理。
4.3.3 農藥與使用
出口大蒜種植基地使用的農藥應符合進口國以及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嚴禁使用違禁藥物。農藥使用應符合GB 4285—89《農藥使用標準》及GB 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要求,按照規(guī)定的用藥量、用藥次數(shù)、用藥方法和間隔期施藥,如輸入國有明確規(guī)定的,須符合輸入國要求。
4.3.4 適期種植
山東出口大蒜適宜播種期為9月25日~10月5日(蒼山蒜)、10月1日~10月10日(金鄉(xiāng)蒜)。
4.3.5 合理密植
出口大蒜應按株行距15cm×17cm,每667m2理論株數(shù)應保持在25000株左右。
4.3.6 播種
播種前,首先選擇蒜頭和種瓣,去除帶有傷殘、病斑及過小蒜瓣,單瓣重在4g~6g,勿剝蒜皮。播后蒜瓣上覆土1.5cm~2cm,然后澆透水。
4.3.7 化學除草及地膜覆蓋
播種后3d~5d內,使用符合要求的除草劑,均勻噴灑畦面后隨即覆蓋地膜或直接使用除草膜。
4.3.8 出苗期管理
播種后7d~9d,幼芽開始出土。在芽未放出葉片前,用柔軟工具輕輕拍打地膜,以使蒜芽透出地膜。少量幼芽不能頂出地膜時,應用小鐵鉤及時破膜拎苗。
4.3.9 越冬前及越冬期管理
出苗后視土壤墑情和出苗整齊度可澆一次水。若發(fā)現(xiàn)有蒜蛆(種蠅)為害,應及時用環(huán)境友好型農藥灌根。并根據墑情,可于11月中、下旬澆越冬水。越冬期間應注意保護地膜完好。
4.3.10 返青期管理
春季蒜苗返青后,于3月下旬-4月上旬澆水并追施返青肥,防治蒜蛆用環(huán)境友好型農藥灌根。在害蟲成蟲活動盛期(4月上、中旬),可安裝頻振式殺蟲燈誘殺成蟲。
4.3.11 蒜薹及蒜頭形成期管理
至蒜薹露尾時,視植株長勢追施補充肥料并澆水。待蒜薹(金鄉(xiāng)蒜)露出15cm~20cm時即可提薹,蒼山大蒜應在薹彎曲后提薹。提薹勿傷害葉片。打薹完畢,應保持土壤濕潤,收獲前7d停止?jié)菜?nbsp;
4.3.12 收獲及晾曬
提薹后15d~18d開始收獲大蒜,邊收獲邊切根須,并用蒜葉蓋住蒜頭晾曬,切勿直接暴曬蒜頭。在田間晾曬3d~5d后扎成把或編成辮,掛在已搭起的架子上,注意輕拿輕放。在晾曬過程中應經常翻動,防雨淋。切須后的切口勿觸地污染。
5 種植基地基礎設施
5.1 辦公、農資存放場所
種植基地視需要應有管理人員辦公、農資存放等場所,場所的位置應適宜。
5.2 衛(wèi)生清潔設施
應具備適宜的人員衛(wèi)生清潔設施。
5.3 與種植和收獲有關的設備
5.3.1 與新鮮大蒜產品接觸的設備或容器由無毒無污染材料制成,并易清洗、消毒及維修。
5.3.2 盛放廢物、下腳料、非食用品或危險物品的容器應醒目并易于辨認。
5.3.3 無法繼續(xù)維持衛(wèi)生狀態(tài)的容器應作為廢物處理。
5.3.4 設備、器具應按設計用途使用,保持完好狀態(tài)。
6 人員要求
6.1 種植基地應配備與種植范圍、規(guī)模相適應的植保員。
6.2 植保員應經過專門學習或技術培訓獲得國家植保資格證書,具有適應工作所需要的農學、植物保護的基本知識。
6.3 植保員負責基地病蟲害識別、防治、農藥使用、制定作業(yè)指導書、管理農藥及農藥廢棄包裝、記錄的使用和管理,以及負責對農業(yè)工人的技術培訓。
6.4 植保員還要負責基地田間操作記錄,建立相應技術檔案。
7 產品存放與運輸
7.1 大蒜收獲后存放期間,應采取措施防止產品霉變及陽光過度暴曬造成糖化和交叉污染。新鮮大蒜的存放與運輸應盡量避免微生物、化學及物理污染。
7.2 出口大蒜頭干燥后,在休眠期通過之前應采用橫紋冷藏庫貯藏,溫度控制在-2.5℃~-3℃,空氣相對濕度65%~75%。
7.3 出口保鮮蒜薹產品應在0℃±0.5℃,空氣相對濕度95%,空氣中CO2為5%~8%,O2為3%~5%條件下貯藏。